那里已经存了四万多。
是我这几年打工,省吃俭用,甚至去卖头发攒下来的。
还差很多。
姐,对不起,我没本事,凑不够五十万。
我看着满手的血,突然笑了。
陈旭,刚才那一巴掌,打得真好。
以后忘了我吧。
娶姐姐,她比我温柔,比我好。
最重要的是,她马上就要有一个健康的肾了。
而我,会成为一具快要腐烂的尸体。
陈旭走后的那天晚上,我发起了高烧。
浑身骨头像是被蚂蚁啃食一样酸痒剧痛。
我知道,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。
我必须在神智还清醒的时候,把该做的事情做完。
我费力地从床底下拉出一个旧书包。
那里面装着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。
是我一个月前偷偷去红十字会拿的。
那时候工作人员看我年轻,还劝我再考虑考虑。
我当时笑着说:“我就是想做个好事,万一哪天喝凉水呛死了,还能废物利用。”
我拿出笔,手抖得厉害,连名字都写得歪歪扭扭。
在“指定受赠人”那一栏,我一笔一划地写下了“林笙”两个字。
生怕写错一个笔画,这颗肾就迷路了。
填完表,我把它小心翼翼地装进那个防水的文件袋里,挂在脖子上。
这是我的通行证,是我去见阎王爷之前,必须交出去的投名状。
做完这一切,我拿出了手机。
我想给他们留点什么。
但我现在的样子太吓人了。
满脸的死灰气,嘴唇干裂出血,牙龈肿胀得包不住牙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