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票还没捂热,人就进去了。
提交录音证据的第三天,警方正式立案。
我姨大概是怕把自己搭进去,主动去派出所做了笔录,把当年的事一五一十交代了。
五万块,我妈拿四万,她抽一万,中间人就是她自己。
我妈是在出租屋里被带走的。
警察拿着手铐进来的时候,她当时正坐在床上数钱。
从我社保卡里取出来的那几百块,一张一张摊在被子上面,数得很认真。
我姨给我打电话报信的时候,声音里带着一种劫后余生的颤抖。
“娜娜,你说好了的,我给你作证,你就不追究我了“
“放心。“
我挂了电话,坐在窗边发了很久的呆。
窗外有只麻雀在空调外机上跳来跳去,叽叽喳喳的,什么也不懂。
我没有觉得痛快。
也没有觉得难过。
我只是觉得,这件事终于该结束了。
开庭那天是十一月中旬,天已经凉了。
我坐在旁听席最后一排。
前面几排空着,没有旁观的家属,没有记者,什么都没有。
我妈被带进来的时候,我几乎没认出她。
两个多月没见,她瘦了一大圈,颧骨突出来,眼窝凹下去,头发白了大半。
她穿着一件橘黄色的号服,袖子长出一截,被她攥在手里,攥得指节发白。
她走进来的时候目光在旁听席上扫了一圈。
看见我的那一刻,她的脚步顿了一下。
我以为她会瞪我,会骂我,会像以前那样理直气壮地喊“你会遭报应的“。
但她没有。
她把目光移开了,像是不认识我一样,走到被告席上站好。
庭审持续了将近三个小时。
公诉人读起诉书的时候,我妈一直低着头,看着自己的手。
轮到她发言的时候,她只说了一句。
“我没卖孩子,那是我的亲生女儿。“
法官问她。
“五万块钱是怎么回事?“
她不说话了。
我姨作为证人出庭的时候,全程没敢看我妈。
她站在证人席上,声音小得像蚊子哼,但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。
怎么商量的,怎么分的钱,怎么把我交给大伯的。
“你确定被告人是明知故犯?“检察官问。
我姨犹豫了一下,点了点头。
被告席上,我妈的肩膀抖了一下。
她还是没抬头。
最后陈述环节,法官让她说话。
她站了很久。
然后她抬起头,看了我一眼。
“我生了她。“
她说了这四个字,然后闭上了嘴,再也没有开口。
法官宣判的时候,我站在走廊里。
隔着门,听见了一个模糊的声音。
“被告人黎某犯拐卖儿童罪,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判处有期徒刑十年“
十年。
我在心里算了算。
六岁那年她走的时候是三十六岁。
等她出来,就五十四了。
我等了她十八年,她要用十年来还。
走廊尽头的窗户灌进来一阵风,凉飕飕的,带着十一月的寒意。
我转身走了。"}